去年初,巴陵石化公司貫徹總部要求,實行安全總監制度,聘任了公司安全副總監。同年8月,公司下發文件,聘任10名同志分別擔任烯烴、環己酮、合成橡膠、環氧樹脂、己內酰胺、化肥、動力、供排水、熱電事業部及供銷部安全總監。與此同時,該公司根據總部有關文件精神,為突出對重點裝置、要害部位安全生產的監管,決定在上述10個直屬單位各增設安全副總監1名。
該公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一責”的原則,切實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確保“有崗必有責,人人有壓力”。
9月份,為加強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確保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該公司根據總部有關要求,決定在烯烴事業部、環己酮事業部、合成橡膠事業部、環氧樹脂事業部、己內酰胺事業部、化肥事業部、動力事業部、供排水事業部、熱電事業部及供銷部的35個車間設置安全總監崗位。各單位按《巴陵石化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認真做好安全總監的選拔任用工作。
10月下旬,該公司組織35名關鍵裝置所在車間新上任的安全總監進行培訓。至此,該公司、事業部及車間三級安全總監設置到位,公司安全副總監、事業部安全總監、副總監、車間安全總監總人數為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