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廢塑料再生利用企業實行園區管理有利于集中管理和規范經營。為通過整治切實解決相關企業帶來的環境問題,并建立起行業規范管理與長效管理的運行機制,清遠市擬出臺《清遠市廢塑料再生利用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清遠擬專項整治廢塑料再生利用企業
按照該《方案》要求,清遠市將開展廢塑料再生利用企業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全市有58家企業被納入整治范圍,2016年底前通過整治未達標的企業,將由企業所在地政府責令關停或限期搬遷進入“圈區管理”園區。
專項整治行動將制定嚴格的標準,從2015年到2016年底分階段實施。整治標準將主要分為生產合法性標準、污染防治標準、消防及安全標準三個方面, 其中污染防治標準方面,要求企業污水處理規模和工藝可行,水重復利用率達90%以上,各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各廢氣排放環節廢氣收集率達90%以上并接入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在2016年12月底前整治未達標的企業,將由所在地政府責令關停或限期搬遷進入“圈區管理”園區。
清遠市有廢舊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及加工處理戶上千家,主要集中在清城區石角、龍塘兩鎮。目前,我市廢舊塑料以分揀加工造粒等粗加工為主,經粗加工后主要銷售到汕頭、浙江和北方等地區,生產效能較低。2014年10月起,我市開展了廢舊塑料環境污染整治行動,依法對轄區無牌無證污染企業進行整治,截至 2015年9月,已在清城區石角鎮塘頭村、南村分別關停無牌無證廢塑料散戶152家、143家。
此次環保專項整治的范圍是全市58家取得進口廢塑料加工利用許可證的企業及國內廢塑料加工企業,重點整治技術含量低、清潔生產水平低、社會貢獻小、治理設施陳舊的進口及國內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58家企業中,其中清城區50家、清新區1家、英德3家、佛岡1家、陽山1家、連州2家。
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比較分散,各自建污水處理站,污水處理不易控制,尤其是對臭氣的治理存在不少問題,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此次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將對市內所有進口及國內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逐家落實搬遷入“園區管理”,在提升企業效能的同時,也將淘汰關停技術含量低、清潔生產水平低的落后企業。
清遠市進口廢塑料“圈區管理”園區選址位于清城區石角鎮德龍大道邊,占地面積1791畝, 其中規劃工業用地1160畝,規劃
形成海關監管區、再生塑料交易區、再生塑料初加工區、配套基礎設施區及科技研發中心等,對進入“圈區管理”的企業將實行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市58家進口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中僅有18家有意愿遷入“圈區管理”,對其余40家暫不入園企業,將按照標準進行原址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