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的主要內容,劣質廢塑料能源化利用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然而劣質廢塑料能源化利用仍存在以下瓶頸性制約:
四大瓶頸制約劣質廢塑料能源化利用
一是制度建設滯后于技術進步,新技術的應用推廣存在障礙。當前新型廢塑料能源化利用工藝技術與“土法煉油”有著本質區別,屬于國家鼓勵發展的節能環保產業。但在國家嚴禁“土法煉油”的指導思想下,相關制度傾向于“一刀切”,如2007年我國發布的《廢塑料回收與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規定了“不宜以廢塑料為原料煉油”,各地對是否可采用新技術處理廢塑料也多有疑慮,導致了新型劣質廢塑料能源化項目難以推廣應用,進展緩慢。
二是相關部門尚未對新型劣質廢塑料能源化技術建立技術鑒定體系,導致新技術缺乏公信力。目前對廢塑料能源化技術的鑒定主要集中在油品上,尚未有專業機構對生產的安全性、二次污染、處理效率等一系列問題進行系統檢測。社會上又充斥著各種劣質的廢塑料煉油設備,給廢塑料能源化產業造成了很大負面影響。由于缺乏相關技術部門的專業鑒定及行業標準的空缺,新型劣質廢塑料能源化利用工藝技術在社會上缺乏公信力,各地政府部門也多不敢輕易推廣和應用該項技術。
三是廢塑料能源化利用管理模糊,行業規范和標準缺失,產業化進程受阻。廢塑料能源化利用涉及發改、工信、環保、科技、商務等多個部門,既需要各部門協調一致,也需要牽頭部門統一推進。當前由于管理歸口不明確,使得廢塑料能源化利用的技術、施工與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管理規范和標準缺失,如在行業準入上,一面是新技術新工藝難以推廣應用,另一面卻是“土法煉油”屢禁不止,造成了大量的資源浪費,對周邊環境的嚴重污染;在施工管理上,由于沒有規范,一些新型廢塑料能源化利用示范項目在建設中就埋下了安全與環境隱患。
四是支撐劣質廢塑料能源化利用的資源分類回收體系不健全,廢塑料回收利用效率低下。分類回收是劣質廢塑料能源化利用的重要支撐。由于我省垃圾分類回收體系尚不健全,使得新型劣質廢塑料能源化工藝技術推廣應用大打折扣。
能源化利用將劣質廢塑料轉化成油品,變廢為寶,循環利用,真正做到了廢棄物減量化、生產過程清潔無害化和生產的產品再資源化,既可以有效治理廢塑料污染,又可以創造巨大的經濟和環境效益,是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利國利民的綠色環保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