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底,河北省要通過退出轉型,壓減焦炭產能600萬噸,現有焦炭生產企業全部達到污染物排放要求。
到2017年底,全省焦化行業達到國家清潔生產二級標準以上水平,氮氧化物實現達標排放。到2018年底,全省焦化行業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0萬噸、5萬噸、15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削減57%、50%、50%。
河北現有焦炭生產企業達污染物排放要求
嚴控焦炭產能,2018年底,全省焦炭產能控制在1億噸以內。嚴把煉焦項目審批關,不再審批煉焦新增產能項目。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對污染嚴重、經營困難、污染治理難度大的企業,鼓勵和支持其主動退出,轉型發展。在建項目的備案、環評等手續不全的,一律停止建設。新建成項目手續不全的,一律不準投產。到今年底,未開展污染治理項目建設,且經環保部門監測不達標的焦炭生產企業,一律由當地政府依法予以關停。
到今年底實現焦化全行業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達標排放,到2017年底實現焦化行業氮氧化物達標排放。自2017年1月1日起不能實現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達標排放、自2018年1月1日起不能實現氮氧化物達標排放的焦炭生產企業,一律由當地政府依法責令停產,限期治理。全面推進污染源管控,我省將焦炭生產企業全部列入環保部門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企業。
強化考核監督,我省將焦化行業污染整治情況,列入省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內容。對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標任務的予以表揚。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標任務的,嚴格實施問責,并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對整治不力、偷排偷放、超標排放等行為,堅決予以曝光并依法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