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資源被現代經濟學家稱之為“人類的第二礦藏”、“城市里的寶藏”。另外,由于絕大多數塑料不可降解,日積月累,造成了嚴重的白色污染,破壞了地球的生態環境。
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積極地循環利用廢塑料這一資源,對于國家老說,是一項利國利民、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也正因如此,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從國外進口了大量廢塑料。
廢塑料,主要是指塑料加工過程的下腳料及廢棄塑料制品經回收處理后的破碎料。不少使用過的塑料制品,如機電外殼、塑料瓶、光盤、塑料桶、塑料箱等,經消毒、清洗、破碎、再造粒后,仍可以作為塑料加工原料而再次使用,有些廢塑料的性能指標甚至優于普通的合成樹脂新料。
我國是世界第二大塑料制品生產國,但長期以來我國的合成樹脂產能供應有限,相當一部分要靠進口來彌補需求缺口。與塑料原料相比,廢塑料不僅價格低廉,而且不少廢塑料在經過處理后,仍能保持相當好的加工性能和物化指標,加上進口關稅和運輸等費用較低,在國內加工銷售利潤可觀。同時再生塑料在國內還有較大的市場需求,因此隨著合成樹脂價格的暴漲,致使越來越多的企業大量進口廢塑料以降低成本。
據了解,在許多發達國家,對垃圾處理的要求很嚴格,費用也很高,但政府對回收企業有補貼。如日本在1995年就制定了容器包裝回收法,回收企業可領取從飲料廠商等處征收的每噸約5萬日元(約合人民幣3850元)的高額補助金,從此逐步形成了現在日本國內的聚酯飲料瓶回收體系。雖然日本國內的回收率提高了,但日本對垃圾管制較嚴,尤其是對廢塑料的處理費用較高。在日本國內,廢塑料都要經過嚴格的處理,不能再使用的廢塑料都必須焚燒處理,而且要收取很高的垃圾處理費用。中國距日本很近,運輸成本不高,同時中國對廢塑料需要旺盛。因此大多企業選擇將收集來的廢塑料轉賣給處理費用較低的國家。
在中國,對于聚酯瓶等廢塑料制品可以以低成本進行資源再生,自2000年之后中國市場需求旺盛,不少再生工廠開始高價收購聚酯飲料瓶。于是在這種情況下,就有了更多的企業涌入這一領域。其中一些不良企業為了逃避高昂的垃圾處理費用,便采取種種不法手段,不斷將一些廢塑料垃圾以次充好,特別是將那些有可能在彼國內引發環境問題的產品‘夾帶出口’到了中國,這樣不僅可以省去在本國的垃圾處理費用,甚至有的還可以賺取一些利潤,這就是去年引發“綠籬行動”的主要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扼制了這一行為。
企業進口的是可再生的廢塑料,而那些被稱作“洋垃圾”的廢物,對于企業來說,不僅無用,還要背負很大的責任在身,給企業造成損失。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洋垃圾”事件并不是企業的主觀意愿,從利益方面來說,企業也是事件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