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樹脂生產廠向成型加工廠和配混廠提供原料,生產中所產生的廢料賣給回收工廠或作為二級樹脂賣給成型加工廠。
2.成型加工所需的原料有三種途徑: 由樹脂供應商和配混廠提供的新料;由回收工廠提供的回收料(邊角料等);由二次加工廠提供殘次品、等外品、下腳料等。
其產品則出售給包裝廠、裝配公司等用戶,加工中產生的廢料可在其設備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回收利用或出售給回收工廠。
3. 配混廠從樹脂生產廠家購得樹脂,將它與添加劑配混之后出售給成型加工廠,所產生的廢料可在本廠設備中進行再處理或者出售給回收工廠?,F在很多成型工廠直接自己配料,如聚氯乙烯的成型加工廠;而聚烯烴的配料,一般由樹脂廠在合成時加入常規的添加劑。
4.二次加工廠在得到塑料半成品(如塑料薄膜等)之后將它加工為成品(如塑料包裝袋等),此處產生的廢料提供給成型加工廠或回收工廠。包裝廠、裝配廠和銷售公司從成型加工廠或二次加工廠得到產品,在包裝、裝配之后出售給用戶。
5.回收工廠從各種工業生產環節中獲得的塑料廢料,對其進行再加工處理后,出售給成型加工廠,對所產生的少量廢料則利用自身設備再回收。
6.塑料循環網絡的最后環節是消費者,由消費者產生的廢舊塑料,有一部分收集后提供給回收工廠回收再用,而另一部分,由于回收技術和成本問題,成為公害性廢舊塑料,只能作填埋或焚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