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S(Emergency Power Supply)應急電源供電系統,是近年發展起來的比較經濟理想的應急電源。EPS應急電源柜可用于消防、應急照明、應急事故等用電場所。
一、EPS應急電源的工作原理
EPS應急電源是允許短時間電源中斷的應急電源裝置。產品由互投裝置、自動充電機、逆變器及蓄電池組等組成。在交流電網正常時逆變器不工作,經過互投裝置給重要負載供電。當交流電網斷電后,互投裝置將會立即投切至逆變電源供電。當電網電壓恢復時,互投裝置將會投切至交流電網供電。
作為消防應急電源系統,當建筑物發生火災時,為應急照明及其他重要的一、二級供電負荷提供集中供電。在正常情況下,由市電提供負載用電,當市電供電中斷或市電電壓超限(±15%或±20%額定輸入電壓)時,互投裝置將立即投切至逆變器供電,供電時間由蓄電池的容量決定。當市電電壓恢復時,恢復為市電供電,同時還通過充電器向電池組充電。

二、UPS與EPS的異同
EPS采用了UPS電路成熟的逆變技術,它們都具備在市電故障時繼續向負載提供交流電源的功能。不同之處在于UPS始終由逆變器輸出供電,以保障電源品質;而EPS在市電正常時逆變器處于自動關機狀態,此時,市電經由EPS的交流旁路和轉換開關所組成的供電系統向負載供電。UPS主要是為計算機等緊密設備提供用電保障;EPS則適用于各個行業。UPS切換時間很短(0~10mS);EPS則相對較寬(0~4S)。UPS對環境要求較高,EPS則要求能適應各種環境。UPS主要以維護信息傳輸暢通為主要目的,EPS以防范重大災難事故為主要目的。
三、EPS的分類
目前EPS根據所帶負載種類不同大概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一是主要用于應急照明(多為單相)EPS;
二是應用于電梯、卷簾門、排煙風機、水泵等感性負載或兼而有之的混合供電的三相系列EPS;
三是直接給電動機供電的變頻EPS,可方便解決電動機的應急供電及其啟動過程中對供電設備的沖擊影響。

四、EPS的設計應用
1.僅作為應急照明系統的備用電源,一般選用上述的種EPS。為確保應急照明系統能正常運行,根據《消防應急燈具》(GB17945-2000)技術要求中對EPS切換時間及持續工作時間等提出如下要求:
(1)要求負責向普通應急照明燈供電的EPS供電中斷時間<5s。但對于高風險工作區及關鍵工作區的應急照明供電中斷時間<0.25s。
(2)盡可能利用市電,當市電電壓在187~242V的范圍內不允許逆變器進入工作狀態。
(3)要求EPS配備足夠通量的電池組,以便在市電供電中斷時,至少可確保應急照明燈工作60min以上。
(4)EPS中蓄電池大充電時間不大于24小時,大連續過充電電流不大于0.05C5A。
此外,還需根據所使用的應急照明燈具的種類來選配EPS的輸出功率:
(1)普通的應急照明燈具。由于應急照明的功率是用有功功率P(kW)來標注的,而EPS逆變器的輸出功率是用功率因素cos=0.8(滯后)時的視在功率S(kVA)來標注的,實際選用EPS的滿載輸出功率應為:S=P/0.8。
(2)應急照明燈為高壓氣體燈時,宜選用切換時間小于20mS的EPS產品。這是因為如果對高壓氣體燈的供電時間中斷超過20mS時,就有可能致使氣體燈內的放電電弧熄滅或中斷,重新點燃可能需要長達數分鐘。
2.對于混合負荷,EPS的切換時間宜小于12mS。應首先分別統計電阻性照明負載與電感性機電負載的比例。對于電感性機電負載時要考慮電動機啟動時的電流沖擊:
(1)無任何變頻、降壓啟動的電動機,其容量按電機容量的5~10倍計算。
(2)對于有星/三角降壓啟動的電動機,容量應按電機容量的3倍計算。
(3)對于有軟啟動的電動機,容量應按電機容量的2倍計算。
(4)對于有變頻啟動的電動機,容量應按電機容量的1.2~1.4倍計算。
3.輸出切換應采用高可靠的自動切換輸出開關(STS),使市電-逆變器能達到快速可靠的轉換(轉換時間<10mS)。而雙路輸入電源互投裝置可采用電磁式自動/手動轉換開關(ATS),使整個系統的技術指標分配合理化。
4.EPS既可以集中安放于地下室或總配電室,或分層分區配置在配電小間甚至電氣豎井內,也可以緊靠應急負荷使用場所就地設置,以減少供電線路。EPS放置處應通風散熱良好或有相應的通風散熱措施。
應急電源EPS作為一種可靠的綠色應急供電電源,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相信不久的將來會有更新型的產品并更加成熟可靠。我們應及時去學習了解它,才能在消防設計中根據不同的使用場合運用自如,使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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