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總體面積應在70平米以上,要求水、電供應充足,暢通,排污設施與安全措施齊備。
一、選址:
1. 實驗室應選擇在清潔安靜的場所,遠離生活區,鍋爐房與交通要道;
2. 實驗室應選擇在光線充足,通風良好的場所,要與生產加工車間有一定距離;
3. 實驗室應選擇在方便取樣與檢驗,距離車間較近的工作場所。
二、結構和布局:
應設置細菌與理化檢驗兼有的綜合實驗室,主要包括以下三大部分:細菌實驗室、理化實驗室、辦公室。
1. 辦公室
2. 理化分析實驗室:(或者和細菌檢驗操作室合并)
①理化分析室(兼作感觀檢驗室) ②儀器室(兼放細菌室顯微鏡等少量儀器)
3.細菌實驗室: ①細菌檢驗操作室; ②無菌室; ③培養基制作室;④洗涮消毒室;
一般布局要求如下:
1. 辦公室:辦公室是化驗人員進行原始記錄等各項工作的場所,是與非化驗室人員交往較多的場所,因此,應設在整體綜合化驗室的外層,只需有桌、椅等簡單設施即可。
2. 細菌檢驗操作室(常規操作)
細菌檢驗操作室是細菌培養與檢驗主要操作室,主要設施是實驗臺。
對實驗臺的要求:
a.實驗臺面積一般不小于2.4×1.3m;
b.實驗臺位置應在實驗室中心位置,要有充足光線;也可以做邊臺。
c.實驗臺兩側安裝小盆與水龍頭;
d.實驗臺中間設置試劑架,架上裝有日光燈與插座;
e.實驗臺材料要以耐熱、耐酸堿為宜;
f. 實驗室圍護結構采用彩鋼板材料,表面光滑、耐腐蝕、防水,所有縫隙可靠密封,便于清潔消毒,且防震、防火;
g. 墻面、吊頂:彩鋼板:鋼板厚度0.426,15克覆膜。
3. 無菌室:
無菌室是處理樣品和接種培養的主要工作間,應與細菌檢驗操作室緊密相連。為滿足無菌室無菌要求,無菌間應滿足以下布局:
a.入口避開走廊,設在細菌檢驗操作室內;
b.與操作室用兩道緩沖間隔開;
c.無菌室與緩沖間均裝有紫外燈,要求每3平米安裝30w紫外燈一盞;
d.無菌室內設有工作臺(中心與邊臺皆可),紫外燈距工作臺面要小于1.5m;
e. 微生物室結構應堅固、嚴密、防塵、光線明亮,地面應光滑,并應有緩沖間,設雙層傳遞窗傳遞物件;
f.門窗應是不銹鋼的;
g.室內溫度18~26℃,相對濕度為45~65%,室內必須保持整潔;
h.墻面、吊頂:彩鋼板:鋼板厚度0.426,15克覆膜;
i. 地面采用PVC材料,防滲漏、無接縫、光潔、防滑。
4. 培養基制作室:
培養基室是制作、配制微生物培養所需培養基及檢驗用試劑的場所,其主要設備應為邊臺與藥品櫥。
a.邊臺上要放置電爐,以滿足熔化煮沸培養基時用;
b.邊臺材料要耐高熱、耐酸堿;
c.藥櫥分門別類存放一些一般藥品及試劑;
d.危險、易腐易燃有毒有害藥品單獨設保險柜存放;
e.邊臺上要放天平,以稱取藥品用。
5. 洗涮消毒室:
洗涮消毒室用以消毒洗涮待用與已用之玻璃器皿,培養基及污物,其面積應大于10平米。
為滿足洗涮消毒的功能,洗涮消毒室應設有:
a.1-2個洗涮池,洗涮池上下水網要暢通;
b.器皿櫥或工作臺,以放置洗涮好器皿;
c.高壓滅菌鍋,其所用電源應滿足用電負荷;
d.室內安有通風裝置或換氣扇;
e.有條件的單位還可在該室內,設供日常檢驗用水蒸餾水器裝置。
6. 理化分析室:
理化分析室是物理化學分析的主要操作室
a.實驗臺與細菌操作室要求相同
b.設置通風櫥以滿足加熱、消化、干燥、燒灼和化學處理等工作需要;
c.洗涮池。
7. 儀器室:
用以放置顯微鏡、電子天平及理化分析用小型儀器;
a.要求清潔干燥、防潮防蟲、避光;
b.儀器臺要穩固、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