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量持續增加,化學品生產、加工、儲存、運輸、使用、回收和廢物處置等多個環節的環境風險日益加大。化學品生產事故、交通運輸事故、違法排污等原因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頻繁發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等引起的環境損害與人體健康問題日益顯現,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形勢日趨嚴峻。
我國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較為薄弱,法規制度、監督監管、基礎能力尚不能適應形勢發展要求,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亟待提升。加強化學品環境管理、防控環境風險已經成為“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新時期探索環境保護新道路、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群眾健康突出環境問題的迫切需要。
為保障我國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和《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國發〔2011〕42號)確定的嚴格化學品環境管理、防控環境風險的任務要求,編制《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闡明了“十二五”時期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的原則、重點和主要目標,通過實施優化布局、健全管理、控制排放、提升能力等主要任務,著力推進化學品全過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遏制突發環境事件高發態勢,控制并逐步減少危險化學品向環境的排放,探索符合科學規律、適應我國國情的化學品環境管理和環境風險防控長遠戰略與管理機制,逐步實現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的主動防控、系統管理和綜合防治,不斷提高化學品環境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